近日,我廳主持編選的《水利工程施工質量與安全所涉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選編》由鳳凰傳媒集團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這是我省進一步貫徹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落實省政府質量強省戰略,實施我廳質量強水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是現行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環境保護、能源和資源節約及其他公眾利益等方面,在工程建設中應當強制執行的技術要求。2000年以來,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業已頒布了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公路工程等15個部分的強制性條文。 我省水利工程建設除包括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內容外,一般還涉及房屋建筑、水運、公路、市政、電力等專業的內容。為此,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會同有關單位,對業已頒布的強制性條文之《水利工程部分》、《房屋建筑部分》、《水運工程部分》、《公路工程部分》、《城鎮建設部分》、《電力工程部分》等6個部分進行了梳理,遴選出我省水利工程施工質量與施工安全方面所經常涉及的內容,形成了《水利工程施工質量與安全所涉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選編(2013年版)》。這是全國水利行業首次對水利工程施工階段所涉及的質量與安全方面的強制性條文進行匯集。《強制性條文選編》出版發行,為水利建設工作者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系統學習、全面貫徹強制性條文提供了便利條件,也有利于省水利廳規范性文件《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通知》的貫徹落實。(供稿:省質監站 肖志遠 責編:廳辦公室 欒慶明) |